手機網站建設適用默示許可制度抗辯的可行性
日期 : 2020-10-31 10:22:10
適用默示許可制度抗辯的可行性。
關于默示許可制度,我國現行的著作權相關法律暫無明確的規定,但從《民法總則》第一百四十條中能夠看出,行為人可以默示作出意思表示,然而必須是在有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符合當事人交易習慣時,沉默才能被視為意思表示。
我國法律中能直接體現著作權默示許可的是《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第九條,它包含兩個構成要件:一是網絡服務提供者發出要約,將其想要面向公眾公開的作品的有關信息、支付標準予以公示;二是除非著作權人明確表示禁止傳播,如果著作權人沒有明確表示就推定為以默示的方式同意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
關于默示許可制度,我國現行的著作權相關法律暫無明確的規定,但從《民法總則》第一百四十條中能夠看出,行為人可以默示作出意思表示,然而必須是在有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符合當事人交易習慣時,沉默才能被視為意思表示。
我國法律中能直接體現著作權默示許可的是《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第九條,它包含兩個構成要件:一是網絡服務提供者發出要約,將其想要面向公眾公開的作品的有關信息、支付標準予以公示;二是除非著作權人明確表示禁止傳播,如果著作權人沒有明確表示就推定為以默示的方式同意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